资助细则

> 关于我们 > 管理办法 > 资助细则

发布日期:2007年6月  更新日期:2021年10月

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唯爱天使基金奖励资助细则

 

资助对象:

1、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、同济大学医学院、上海中医药大学本

     科生中家境困难、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学生;

2、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境困难、品学兼优的学生;

3、上海健康医学院家境困难、品学兼优的学生;

4、受到本基金资助的医学本科生毕业后直升研究生(包括硕博连读);

5、受到本基金资助的医学生毕业后到西部医疗单位工作(包括志愿者);

6、受到本基金资助的护理专业学生毕业后到护理岗位工作。

资助标准:

1、上海五所高校医学院本科生:每位学生第一年5000元,第二年至毕业每年4000元。

2、上海五所高校医学院本科毕业生:

        (1)直升研究生(包括硕博连读),学习期间每位学生每年4000元;

        (2)服务西部的志愿者,服务期间每位学生每年5000元;

        (3)到西部医疗单位就业,每位学生第一年5000元,第二年4000元,第三年3000元;

        (4)到护理岗位工作,每位学生第一年3000元,第二年3000元。

3、北京大学医学部:每位学生每年5000元。

奖励对象:

1、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优秀学员;

2、上海市住院医师规培基地临床一线的优秀带教老师;

3、上海市住院医师规培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的优秀管理者;

4、上海市住院医师规培作出杰出贡献的专家;

5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、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、同济大学医学院、上海中医药大学、

  北京大学医学部获得“资助育人优秀工作者”的学生辅导员。

奖励标准:

1、优秀住院医师,每位5000元;

2、优秀带教老师,每位5000元;

3、优秀管理者,每位5000元;

4、特别贡献奖专家,每位10000元;

5、资助育人优秀工作者(两年一届):优秀奖每位5000元,提名奖每位2000元。